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0]7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规定》(庆发[2006]14号),充分发挥商标这一重要知识产权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提升我县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完善商标注册、管理、服务、保护体系为重点,大力加强商标品牌建设,着力培育商标品牌集群,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努力推进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富民强县提供有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县注册商标拥有量大幅度上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拥有量在全市居于领先地位;市场主体商标意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注册、使用和保护的工作机制,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力争全县注册商标新增4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新增1~2件、驰名商标新增2~3件、著名商标新增18件、知名商标新增25件,国际注册商标数量有新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商标知识宣传,扩大商标影响力。
1、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和实施商标战略的重大意义。城区主要街道设立知名商标宣传牌,集中宣传本地企业的商标,以增强消费者运用商标识别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负责、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曝光力度,大力弘扬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诈为耻的商业道德观念,营造实施商标战略的浓厚社会氛围。
2、组织推进活动。通过举办商标法知识竞赛,组织实施商标战略论坛,公开表彰奖励获得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举办各种形式的商标发展成就展等活动,对我县实施商标战略的情况进行集中宣传展示,提高商标品牌建设的影响力,提升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创造市场竞争优势。
1、积极引导企业培育和运用商标。在全县企业中倡导“一企一标”活动,引导企业注册使用自己的商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增强自我创新能力。在发展商品类商标注册的同时,更加注重服务类商标的注册。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注册以主商标为核心、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为保护性商标的商标防御体系。
2、加强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建设。抓住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契机,加强对石油化工、轻纺产业、装备和机械制造产业、建筑建材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等优势产业的商标品牌建设,加快形成商标品牌集群。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商标管理部门,帮助企业建立商标价值评估、商标信息检索、商标市场调查、商标对外合作等管理制度,提高自我维权、防范风险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和安庆市知名商标,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商标集群,增强产业整体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3、促进商标市场价值的开发利用。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在运用中增值的效应,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采取“政府搭台、市场运作、中介牵线、企业唱戏”的方式,积极推进闲置商标资源的盘活利用,建设面向市场的闲置商标展示交易平台,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效益。
4、积极推进商标国际化注册。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创建国际知名品牌,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
(三)培育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发展农村经济。
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开展商标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积极引导具有地域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营造开放有序的商标保护环境。
1、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以驰名、著名商标为重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落实商标印制管理责任制,规范商标印制行为。在大型商业批发市场和商场落实推行商标授权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商标使用管理。
2、加强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重点保护。建立健全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信息数据库。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商号、域名、商标”一体化注册工作,充分利用企业自身品牌资源,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指导企业依法规范使用商标,提升企业商标自律意识,有效减少商标权利人之间权利纠纷和诉讼,依法保护利用商标合法经营行为。组织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联合打假行动,切实维护持有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合法权益。
3、加强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建立工商部门与科技、经信、文广、商务、质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商标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严格执行对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程序,规范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有效打击和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犯罪行为。
四、政策措施
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等称号的,奖励办法按照县政府《关于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基金的决定》(潜政[2007]81号)文件执行。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研究制定我县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考核商标战略实施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商标战略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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