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出台《专利资助与奖励实施办法》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培育、申报、实施专利,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加快区域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日前,大观区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大观区专利资助与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观政办〔2013〕78号)。
《办法》规定:凡职务和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获得市政府专利资助的,区政府每件再资助2000元;凡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并获得市政府专利资助的,区政府每件再资助1000元;凡获得国外专利权,并获得市政府专利资助的,区政府每件再资助5000元。凡获得市政府专利奖励的,企业(独立法人)当年申请职务发明专利,达到5件的区政府再奖励2000元、达到10件的,奖励4000元,以此类推;凡获得市政府专利奖励的,企业(独立法人)当年获得职务发明专利证书,达到5件的区政府再奖励2000元,达到10件的,奖励4000元,以此类推;在工业领域获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在大观区内实际投入应用),并获得市政府专利奖励的,区政府每件再奖励1万元。
该《办法》是安庆市首个区一级专利资助办法,对于鼓励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提高大观区乃至安庆市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