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您的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商标诉讼
成功案例 商标诉讼 驳回复审 无效宣告

“华信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

“华信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

原告(反诉被告):东营天东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天东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某制药公司

【案情摘要】

被告(让与方、甲方)与天东公司(受让方、乙方)约定被告将其名下包括氯化钾注射液在内的55种小容量注射剂药品技术转让给天东公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对案涉氯化钾注射液的技术转让申请予以批准,但对其余药品技术未批准,理由是未按照药品再注册批件的要求在1年内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双方对合同履行及应否解除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被告未完成相关技术研究导致药品技术转让未获批准,可以认定被告构成违约。天东公司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其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应予支持。对于已经转让成功的氯化钾注射液药品技术,由天东公司继续享有该药品技术的相应权利为宜。因合同并未区分单个药品技术的价值,结合被告已经投入人力物力对氯化钾注射液药品技术完成后续相关研究工作,综合考虑双方过错及应知的商业风险,对于天东公司主张的违约金不予支持,判决被告返还天东公司共计700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因药品技术转让引起的技术合同纠纷。涉及技术转让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药品技术归属、违约金确定等问题,对同类型案件具有较高的实践指导意义。本案特殊性在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是一揽子药品技术转让协议,并未区分每个药品的合同价款,本案采取参考每个药品平均价值及当事人后期研发投入等因素,确定单个药品技术价值,并综合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起到定分止争的效果。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你提供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版权登记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双软认定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科技项目申报代理。详情咨询电话:139-6519-186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