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养殖网”与"三农店"商标注册近似复审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232142号“三农养殖网”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宣传推广,已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关系。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5821649号"三农店"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综上,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打印件):百度网站公司介绍、公司官网、产品信息。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进出口代理、会计、寻找赞助、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广告宣传”等其余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为纯汉字"三农养殖网",其与引证商标"三农店"在文字构成、呼叫以及外观上相近且不易区分,若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含有汉字“三农”,其含义指农业、农村、农民,当前三农问题已成为国家一项产业政策的代名词,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产生了商标应有的可注册性。
依照《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232142号“三农养殖网”商标:
申请/注册号:24232142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9 国际分类:35类 广告销售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淮安市腾达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寻找赞助(3508)、商业管理辅助(3502)、进出口代理(3503)、人事管理咨询(3504)、商业信息代理(3502)、会计(3507)、广告宣传(3501)、货物展出(3501)、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3509)、替他人预订电讯服务(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