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庆市省级发明专利资助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通知和《安徽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自即日起,我市开始受理2012年省级发明专利资助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范围、条件和时间
凡在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并且专利公报记载的通讯地址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省发明专利资助。
二、资助工作程序
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审核发明专利资助申请,并集中申报至省知识产权局审批。
三、根据《安徽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申请中国发明专利专项资金资助的,应报送下列材料:
(一)《安徽省发明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扉页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安徽省户口簿或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如由他人代办,同时提交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共有专利权的,应有共有人的签章和声明。
以上材料均需要报送一式两份。
四、本年度省级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材料的提交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2月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56—8772265 联系人:郭庆
电子信箱:aqzlj88@126.com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178号五楼(军分区对面)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发明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安庆市知识产权局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