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本年度专利资助申请材料的提交时间
根据《安庆市专利资助办法》,我市开始2012年度专利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包括:
(一)获得专利权的安庆市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获得专利权的,并且专利公报记载的通讯地址在安庆市区的本市公民;
(三)获得专利权的,在安庆市区实施并且专利公报记载的通讯地址在安庆市区的非本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符合上述条件的资助对象,其专利授权公告日须在2011年11月1日—2012年10月31日之间,不得重复申报。
二、专利资助申请人应当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安庆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二)出示专利证书原件,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专利当年有效的书面证明;
(三)单位申请应提交有效资质证明;
(四)个人申请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五)外观设计专利资助的,还需提供该专利已实施的证明。
三、本年度专利资助申请材料的提交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11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提交材料:安庆市专利资助申请表、专利证书复印件、单位有效资质证明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凡个人身份证上地址不在安庆市区范围的,需另外提交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一式三份。
联系电话:0556—8772265
电子信箱:aqzlj88@126.com
联系人:郭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