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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

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精神,围绕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体系为主线,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聚集创新资源、营造创新环境、健全创新体系,探索区域创新发展模式。结合我市产业特点,重点围绕基本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型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推进科技金融发展,加大创新资源投入力度和创新要素集聚密度,不断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扬州打造成为区域科技创新高地。

二、推进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创新体系,自主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高技术新兴产业成为扬州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柱,创新型经济成为科学发展的主要支撑,科技创新的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创新型城市水平,成为国内有重要影响的创新集聚区。

1、创新投入大幅增长。到201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2.5%以上;市、县两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分别达4%、3%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1.8%以上;创业投资规模达80亿元。

2、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600家以上;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达到6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民营科技企业总数8800家以上;科技服务业增加值达80亿元。

3、创新绩效更加突出。到201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45%以上;产学研合作正式签约项目数每年300项以上;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数400家以上。

4、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到2015年,建成4-6家国家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各类科技创业园孵化总面积超3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总数4000家以上;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达到12个。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创新驱动,构建现代产业创新链

1、推动基本产业、基地型产业高端发展。围绕汽车、机械、建筑等基本产业和石化、冶金、船舶基地型产业的重大创新需求,实施高新技术改造,主攻高端技术,发展高端产品,突破高端环节,增强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围绕五大千亿级产业发展重点和产业链主要环节,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加强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推广,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

2、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围绕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引进和整合科教资源,加速新兴产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聚,争创国家级高新区。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瞄准产业前沿方向,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前瞻性开发研究,超前部署一批重大先导项目,引导企业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构建完善的产业链体系。

3、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强化生产力促进、科技创新、科技信息、科技创业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培育品牌特色业务。加快建设一批集检测、研发、设计、培训等功能的一体化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动财税、法律、评估、咨询、知识产权等中介机构为企业创新开展全流程、专业化服务,鼓励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扬设立分支机构。建设扬州市国际技术转移及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重点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企业、知名科研院所来扬设立研发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中心。

(二)激活创新主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4、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要达到年销售额的3—6%,一般企业力争达到1.5%。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监管,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动态管理。鼓励企业主动吸纳创新资源,提高资源配置能力,提升自主创新意识,牵头或参与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校企联盟、技术转移联盟等,推进技术集成,突破核心技术,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制定技术标准,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到2015年,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5、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技术研究院,支持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研究生工作站,加快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院士工作站建设。提升现有研发机构水平,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布局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等高水平研发机构,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到2015年,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和专利申请总量在“十一五”末基础上“翻一番”。

(三)推进载体建设,健全区域创新体系

6、规划建设科教创新城。加快完善区域创新布局,规划建设功能明确、布局合理的科教创新城,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研究院或分校,打造集高等教育、科技研发、产业孵化、科技金融为一体的政产学研金示范区。

7、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优化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完善提升汽车及零部件、数控金属板材加工设备、建材机械装备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水平,不断加快半导体照明、智能电网、绿色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步伐,积极培育液压机械、环保装备、物联网等产业发展,争取早日建成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在高端人才引进、科技项目落地上打好产业基地招牌,聚集各类要素,加强关键技术的攻关,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产品从产业链和技术链的低端向高端延伸。

8、加快科技综合体建设。围绕以办公室为载体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实验室为载体的研发产业、以工作室为载体的文化创意产业,突出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核心业务,着力构建科技服务业综合体,使之成为提升现代服务业,尤其是科技服务业的主要抓手和着力点。全面推动以政府可控资金投入为主的广陵、邗江、江都、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万平方米、宝应、高邮、仪征10万平方米以上专业化、特色化科技产业综合体建设。

9、提升科技孵化器、加速器水平。引导各类科技园区普遍建立孵化器,培育企业源头、造就高层次创业人才。提升创业平台建设水平,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专业孵化器、加速器。加强创业孵化机制创新,强化招科引新,学习国内外一流的专业孵化器,从资金需求、人才落户、技术指导、法律、财务、市场营销、后勤保障等方面,强化全方位、全过程、综合性的人才服务机制建设,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具有实际效果的扬州孵化器模式。

(四)集聚创新资源,打造区域创新高地

10、制定并实施“科教合作新长征”计划。进一步深化政产学研金合作,广泛拜访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进企业与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型协同创新联盟,引进一批标志性、实体性科技项目落户扬州。设立扬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在核心技术、前沿先导技术、产业化应用关键技术等方面超前部署,着力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和瓶颈,柔性化引进院士专家参与协同创新、技术攻关,为扬州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提升南大—扬州光电研究院、南大—扬州化工研究院、西安交大扬州科技园、东南大学扬州科技园等研发平台的建设和服务水平。推进与清华、北大、中科院等共建科技园或研究院。

11、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探索科技金融新路径,设立科技天使基金、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出台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对科技企业、小微企业的投资。帮助条件成熟的高新技术项目与银行对接,吸引金融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银企对接会。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大力开展科技风险补偿贷款、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等科技金融服务,积极探索科技银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科技金融新模式。推动科技型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进入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融资。

12、加快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坚持“人才为纲”,进一步完善落实人才工作的实施办法,以深入实施“绿扬金凤计划”为重点,突出高端引领,大力引进一批掌握前沿技术、有成功创业经历的领军人才和团队来我市创新创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服务举措,整合优势资源向领军人才汇集。着力打造创新团队,在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构建高层次人才集群,形成专业技术人才集聚地。广泛开展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切实加强政府与人才互动,加快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的落实,为其提供出入境、医疗、社保等方面的便利服务,使高层次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

(五)推进科技惠民,促进幸福扬州建设

13、深化农业科技创新。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粮食安全、精品特色农业发展、生态安全等主题,强化农业科技基础和平台建设,组织实施优良品种培育工程,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为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技术储备,加速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到2015年,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园6个,省级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60家,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分店5家。

14、推进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科技需求,进一步实施民生科技促进行动。在医疗健康、食品安全、节能环保等民生领域,开展新技术的科技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围绕智慧生活、绿色建筑等关键领域,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建立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科技示范工程,加快民生领域科技创新,为建设幸福扬州提供科技支撑。

(六)保护创新成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5、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努力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建立和完善地方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健全行之有效的地方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加大政策引导和服务培育力度,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协调运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完善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16、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通过政策引导,推动重点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提高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将优秀的专利项目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示范推广。推进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积极扶持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产业化项目,支持重大专利技术的再次开发,加快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和研发成果的保护。鼓励企业之间组建技术联盟和知识产权联盟,共同转化知识产权成果,形成合理的产业链和成果转化的群体优势。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科技创新与科教合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点任务和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牵头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分别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域的推进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重大问题,制订落实政策,确保科技创新的各项任务有序实施。

2、健全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管好用好科技研发经费和各类专项资金,引导金融资本、创投基金、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实施科技创新工程计划和项目。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加大对专利申请资助和发明专利授权及优秀专利奖励力度。市、县两级分别建立完善的科技计划项目体系,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产业创新链打造、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大力发展科技资本市场,构建新型科技投融资体系。

3、完善考评体系。科技创新与科教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科技创新目标考核奖励实施意见,突出科技创新工程、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核心指标,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奖惩措施,分年度强化监督考核,兑现奖惩,确保科技创新工程推进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

4、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倡导尊重创造、善待挫折、宽容失败、激励成功的时代创新文化,大力宣传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加大对创新创业者的表彰奖励力度,进一步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创新创业意识,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投身到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伟大实践中来,激发全社会的创造热情和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