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您的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驳回复审
成功案例 商标诉讼 驳回复审 无效宣告

欧摩时控股有限公司“.39“N”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欧摩时控股有限公司“.39“N”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0874756号“.39“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4995490号“39°N”商标已在撤销三年不使用程序中被撤销,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60874756号“.39“N”商标:

申请/注册号:60874756 商标申请日期:2021-11-25 国际分类:25类 服装鞋帽

初审公告日期:2022-12-13 注册公告日期:2023-03-13 专用权期限:2023-03-13至2033-03-12

申请人:欧摩时控股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服装(2501)、服装(2502)、服装(2503)、服装(2504)、服装(2505)、鞋(2507)、帽(2508)、袜(2509)、手套(服装)(2510)、领带(2511)、服装带(衣服)(2512)、十字褡(2513)、理发用披肩(2513)、睡眠用眼罩(2513)、浴帽(2513)、服装绶带(2513)、婚纱(2513)